“治超”变“敛财”,太荒唐!
三农快评
国家禁止超载车辆上路,本意是要保护车辆和驾乘人员的安全以及保护公路少受损害。但是在河南省安阳市,一些地方却把这一规定变成了敛财的工具。
昨天(5月13日),中国三农发布的一期节目披露,河南省安阳市的几位大货车车主说,想把车卖掉,不想再干这行了,原因除了觉得运费低,就是罚款太厉害了。其中一位车主向记者展示他收到的一摞厚厚的罚单,一台大货车两年时间竟然收到了58份,罚了他27万5千多元。这么罚下去,真是没法干了。
违法了被罚款,没有什么好冤的。但是节目中展现的内黄县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的行为,却让人觉得有点儿难以理解。一个是公路上设置的电子自动监控称重设备,也就是电子治超,有点儿不准,有时候明明不超载,但电子自动称重就显示你超载,而且那个重量显示屏前面还有一块别的牌子,并不是特别显眼,有时候货车司机不一定能发现。再就是送达违法告知书,按规定违法告知书应该在事发30日内告知当事人,但是在节目中车主反映,他们经常是几个月以后才能收到违法告知书,有的甚至超过了一年。也就是说,如果你对处罚有异议,想要申诉,证据可能已经没有了。还有就是按照国家规定,对于超载的处理,不准只罚款不卸货,但是节目中内黄县的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对于超载车辆,就是只罚款不卸货。
对于这样明显违反国家规定的事,当地执法人员怎么就敢做呢?节目中内黄县交通运输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就说了,现在财政都没钱了,这叫执法到位,该罚的钱,必须得罚。
敢情把钱罚了就叫执法到位啊?那国家规定的超载处罚必须卸货呢?为什么没有执法到位?国家规定的违法告知书30日内必须告知当事人,为什么没有执法到位?这些问题,当地都没有回答,但那句“财政没钱了,该罚的钱,必须得罚”似乎又回答了所有问题。
禁止超载车辆上路,是因为超载车辆会严重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,会减少公路的使用寿命。采取措施不让超载车辆在路上行驶才是根本,只罚钱不卸货的做法是本末倒置,也是胡执法、乱执法的行为。
让人感到欣慰的是,上个月的12日,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发了一个紧急通知。紧急通知,说明这个事儿比较急、比较重要,其中就提到要求这些非现场执法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要进行审核,确保符合标准、设置合理、标志明显。紧急通知还要求加强非现场执法现场告知,要求非现场执法点必须规范设置货车称重检测预告牌、信息提示牌、卸货场地指示牌和联系电话等,达不到这个标准的,不得作为执法依据进行处罚。对于30日内告知的规定,这个紧急通知也指出,超过30日未告知的,视为无效数据信息,严禁将超期无效数据信息作为依据继续处罚。这个紧急通知,针对性还是挺强的。
三农快评——从三农角度看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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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丨中国三农发布评论员 常瑞民
编辑丨王会苹
视频剪辑丨赵瑞韬
摄像丨徐豫主编 | 蒋琳监审 | 钟倩本文内容系原创,转载请注明来源点击下方公号名片,阅读更多优质内容